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公布,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20年3月1日第一次修改,2021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改)有关规定,2024年第1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5户家庭,经审核并在局政务信息网公示期满无异议,现予以核准保障资格,并且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第1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