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项目。资助对象: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
资助标准:入园补助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保育教育和生活补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800元和1200元二档来确定具体资助标准。1200元的补助标准主要用于补助孤儿、残疾儿童入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农村计划生育独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