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唐天城分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3月20日,对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唐天城分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4-03-20)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4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送达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唐天城分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香蕉(购进日期:2024-03-20)在售。经查,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唐天城分公司购进抽检不合格批次香蕉(购进日期:2024-03-20)29kg,销售27.408kg,剩余已损耗,召回0kg。我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我局已责令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在销售前做好对产品查验进货合格记录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投诉举报。